【駱日記】天氣先生:我自有我發熱發亮的方法,不假外求。

  在網上讀到以下的留言。

原文

Thanx 4 da add.
Bin a long time my friend.
Almost 9 years ago wen i lst saw u.
Ope everythin is well & ur goin gud in this band & ur otha band.
I'm cumin ova 2 NC nxt year 2 c sid & is family.
Shud b a blast.
Much support frm cross da wata

   這是出自一位native speaker的手筆,並不是因為英文水準低劣之故。我覺得,這簡直是另類的行為藝術!行為藝術本身已是另類藝術,另類之外還不夠恰當,要再另類。

   有一套可被理解的表意系統,首先是花了一些時間去研究encoding system,才能有效地被decode。同時,我相信他一定是經過長時間的訓練,才能使用純熟。否則,亂用一通,會引起decoder的錯誤理解。

   使用速記式的方法,為的是快和懶。如果要花很多時間去encode的話,那就失了它的意義。比喻說,從前讀書考試,明知道用簡體字答卷是快許多,但是因為我對祖國的語言系統不熟悉。硬要寫簡體字時,反而覺得要思考簡體字如何寫,費時失事之餘,還挺浪費我腦裡的記憶體。

   從另一個角度看,其實我需逐個字去音譯其意思,比一般的用多了一倍時間去看該段留言。如此說來,不一定所有人都明白這套「羅斯密碼」,寫給自己看多過給別人看。如果,要我花時間精力去學會一套「羅斯密碼」,我寧願用固有的文字。因為我都是一個懶人,要絞盡腦汁去練精學懶的話,不如踏實一點來得直接。

  我們常常為一時之方便,就尋找很多不切實際的竅門和捷徑,結果效果不如理想,麻煩更多。

  我還是奉勸大家,非經過長時間「羅斯密碼」的訓練,切勿模仿!

  20061007 (13)
  ※So Perfect with Pink!別以為這隻波波很懶,其實牠很勤!每天早上5時許便會起床,用九牛二虎之力跳到衣櫃頂,視查陣地(翻鞋盒搗蛋)。然後,就會響號(砰砰聲打翻東西),呼我起床(貓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