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日記】天氣先生:當沁涼晚風拂面,別介意它冷了你一下,而是讓它在臉龐上暖一下。
朋友鼓勵我繼續把這個網誌「發揚光大」說:加油,更新得頻密些!一日一篇就是最好,至少都一星期兩篇啦!沒有定期更新就積不到熟客。
熟客?!說得好像做生意般。不如老實給一盤生意我弄。
我知道這一兩星期我又鬆散下來。我哪可以常常這麼閒寫網誌呢!說老實的,我本身又不是甚麼快寫手,點石成金的。草草地寫,好像又說不過去。尤其是當我的工作本身每天都要寫寫寫,回家就不想再寫了。這裡的文章大部分都是我在辦公室躲懶時寫的。換言之,當我在網上寫寫寫,上班就不想再寫了。
「弄個網誌出來不會不期望有讀者看吧?當然希望把它做到最好!」聽朋友這樣說,我覺得慚愧。
曾經有個編輯看過我的小說,覺得很清新,要給機會這個小丫頭多發表文章。我沒看重這個機會。十年後,又有個編輯看過我順手拈來的文字,覺得寫得很真心,又要提攜這個臭丫頭當作家。我一點也不積極。後來,我當上了記者和編輯,跟其中提攜過我的一位編輯說:「其實,我沒想過要當作家。我只是想很閒地過生活,然後搞些好玩的創作。」他很失望。
我是一個很難專心做只一件的事情。所以,網絡好玩,我就去寫網誌;舞台好玩,我就去做幕後;電影好玩,我就去拍短片;音樂好玩,我就去混音樂;網電好玩,我就去當播客……
我不在乎這個網誌的「生意額」,只要來看的都是知音人,喜歡看我寫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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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弄瘋蘇
我有睇丫
Kli, 看見你的留言, 猶如小歌迷看見大明星般。
I.m your fans too
藍姥姥, 這個我當然知道啦! 因為都只有我會唱"藍姥組"給你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