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日記】上星期六,在網球場附近發現一對男女中國籍屍體,後經證實為情殺案。兩名死者皆是來自中國大陸的研究生,男死者暗戀女死者,因遭受到拒絕,而槍殺女死者,後畏罪自殺。

  女死者的丈夫已經抵步,準備在今天下午,為女死者舉行悼念儀式。我這個甚麼、甚麼主席就要代表香港學生會出席追悼儀式,第一樣想到的是,黑衫黑褲,我希望我有合適的衣服來出席。

  邀請函強調:「She was an innocent VICTIM!」我覺得事出必有因,否則豈會無端要殺害喜歡的人。事前一定有些曖昧關係,不過現在都已經死無對證了。

  我覺得,因桃花招的禍,只能怪自己。不過,死者已矣,難過還要追根究底的揭開她冼為人知的秘聞嗎?就讓她留一個好妻子的印象給丈夫,留一個貞潔名字給父母。讓其家屬遷怒於男死者,相信女死者是無辜的受害者,是一個比較容易分說的。

  突然,大家都來叮囑我要小心,因為跟我曖昧的男生有很多,尤其是因追求者近日的行為古怪的。一個不小心,搞不好,很可能會惹來桃花劫。好可怕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