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日記】那天我的室友Scott在浴缸旁,手洗衣服的情景令我想起秀秀的一個悲慘故事。她曾經因拮据無法負擔洗衣店的洗衣服務,而不得不自己手洗衣服。當她坐在洗手間中把衣衫一件一件的用手揉著,便會自覺淒涼得哭出來。她提及看到前天晾在洗手間裡的牛仔褲仍在滴水的感覺比死還要難受。她說:「窮,我可以餓,但是真的受不了自己手洗衣服。」

  起初我跟大家一樣,都不能相信有一沒有電動洗衣機的家。但是,仔細的想我在美國新房內都是沒有洗衣機的,只是沒想到在香港會有同一景象。每每洗衣服,我都要把一大籮筐衣服扛到地下室的洗衣房。房中有洗衣和烘乾機各一台,價錢是美圓一元二角五分一回。即是完成洗滌和烘乾要兩元五角,比起在學校宿舍的還要昂貴。如果多於一籮筐衣服,便要利用到鄰座的洗衣房,以省時間。

  到地下室洗衣的時段是相當有限的。夜晚,我是決不會到地下室的。平日要上課,我亦沒有空辦得到。故此,我習慣把骯髒的衣服留起至相當數目,才在週末時一氣清洗。幸好我的衣服很多,像聖經故事裏的「五餅二魚」般,穿之不盡。可是,我今天非把骯髒衣服一併摧毀不可。因為它們開始在屋子裡發出惡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