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日記】新年要立大志,要起勁,要痛快,難度非找一個人來「開年」不可?如果犧牲我的感受可成就大業,我認命。

  今天早上好友精神奕奕,心滿意足的說:「wow今天心情極好!我今天晚上不回來。如媽媽所說,一日未出嫁都應該回家過年初一的。」年近歲晚,當然應該高高興興。看見她那張愉快的臉,我報以微笑,不想掃她的興。一句「我的年卅糟透了」說不出口,只懸掛腦海中。在美國沒慶祝農曆新年,回港後未過過一個開心的農曆新年。教我如何喜歡這日子?

  不論我如何努力去笑,積極現在的生活,安守自己的本份,彷彿都只有一個「bad job」豬的刺青,卻永遠都沒有蓋「good job」兔的份兒。既然每年都不開心,那就把它習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