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日記】曾經我有一所小房子,在我未回港前邀請了相戀已久的男友入住,打算畢業後回來一同生活。然後他在那裡居留了幾個月,亦在我返港之前不辭而別,留低一些私人物品。好友家人怕我睹物思人,將之入箱。最近這房子要拆卸,清理房子時,在我的家當中發現一封給前男友的情信:「老公……」執筆的人並不是我。相信執筆者寫信時,並不知道同一時間她「老公」對我的山盟海誓。
我不知道如何去信任男人。面對「罪證」,感到無地自容的反而是自己。我再看不起自己,因為我的行為已經不是一個「人」。還要受幾多次教訓,我才懂得愛惜自己。我想,是時候戎掉情感依賴,認真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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