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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駱圈, 駱日記 2006年09月08日

【駱日記】天氣先生:所有東西都可以是修行的因,那麼不論陰晴雨霧都應感恩。

  最近採訪了一些患類風濕關節炎和強直脊椎炎的病人,起初還會有點擔心,採訪時要避重就輕,不能提到一些令他們感到不舒服的敏感問題,言語上亦要盡量小心。當我愈是提自己不要帶奇異眼光看他們,要special care他們,其實就愈是把別人標籤成「特殊人士」或「不幸的人」。當我細心想,如果歧視並不存在,根本可以平常心去對待,何以會覺得他們擁有的比我的少,需要特別幫助、特別的關注、特別的憐憫,當大家都是平等的時候,我又憑甚麼去作施捨……

  當接觸過這些病人後,我發現他們大多都抱很正面的心態。他們在我面前不喊痛,不喊苦,並不代表他們不痛不苦,只是畢竟他們都病了這麼多年,根本分分秒秒都在痛,可以哭多少遍,可以咒罵多次呢?每一次,我想希望自己可以做些事去幫忙他們,然而我又好像沒有實質的東西是他們需要的,而我明白人痛苦的根源在哪裡。他們都接受了自己的苦,因為人痛苦的根源不是外在。

  秀秀曾說過:「我不同意『很多人比你慘得多』這種說法。苦痛根本沒有比較,各人有各人的痛苦。」我很認同她的想法,痛苦是各人自己,只有自己明白,誰永遠都不會明白。帶病的人苦是很容易理解,而當他們看見身邊為自己憂心、奔波的家人在受苦,而看著他們受苦的感覺好苦,苦的根源在心裡。讀她「生命中該有的」一文:「平凡的生命裡,不該有的事變成我們抗拒的壞事,該有的事變成我們禁不住的追求,我們就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拉扯,力度大的就痛苦多一點,力度輕的就痛苦輕一些……我們說知足不知足,人就會快活多些少些,倒不如說這不過貪多貪少,痛苦就多些少些……既然只是程度的分別,用任何「看開點」的方法,都難以令人完全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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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課堂的討論時間裡,我說如果我有一「如意寶」,我希望想用來幫助其他人。因為我覺得自己的所謂問題,大部分都是心息的問題,只要有佛法一切其實都是一些可以慢慢解決得到,而珍貴的「如意寶」應該給眾生。然後,另一位同學說,那可能是我自覺無問題的「我慢」,我即時怔著。

  對,慈悲心都有質素,有純與不純之別。那麼發慈悲心是不夠,當中還要放低「我」。秀秀譬喻說,很多人會捐款賑災,卻吝嗇對自己身邊家人或同事的付出,因為我們覺得有些人比自己不幸,有些人比自己幸運。而這種比較中是有很強的「我」在裡面做評斷。

  我從以前買旗時,都會先看看是甚麼機構才決定捐款不,因為我覺得有些是騙人的或是大機構根本不太需要賣旗籌得的收益,我更會因為自己這種critical mind而沾沾自喜。可是,最近覺得那是一個騙局是一回事,而我把擁有的捨予他們是另一回事,有時根本就不需要過於陰謀論,對世界所有事都設防。正如老師說,不論別人的動機是甚麼,我們分分秒秒都在享受一些恩惠,與我們所付出的根本不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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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grapher:軍曹

  即使大家同樣活著,也不一定有一個健康的軀體,所以我應該感恩,而感恩既對象應該是眾生。今天早上一起床就見到波波,軍曹說波波常常在我起床之前就守在我房門口,「牠真的很纏你的,看來這頭貓跟定你啦!」我又再一次問,我連飯也沒給牠餵過幾次,牠為甚麼這麼喜歡我?很時候,我覺得牠也蠻疼我,常常繞著我團團轉,在我一個人寂寞的時候向我喵喵叫的說話。天啊!我被一頭貓疼啊!好厲害啊!即使是一頭貓,我也該感恩!秀秀說,對啊,可是我時我又會想,我給貓吃的,又給牠們洗臭臭,牠們病我又花錢給牠們看病,為甚麼還老是翻破我的東西。我說:「哈,在試練你的嗔怒心。」秀秀說,就是這樣,當你認知所有東西都可以是修行的因,你還有甚麼理由去嗔……



愚駱圈, 駱日記

【駱日記】天氣先生:悟空大鬧天宮,可能會翻雲覆雨呢。

  給駱媽一通電話問候一下,聽聽老人家的心事。我的耐性比以前好,有時候會為之而緊張,語調或許會重了一點,但往後應該做得更好,大家都在互相學習嘛。

  聽朋友說,對家人有強烈感覺,通常都……Touch wood!聽她申訴病如何煎熬著她,我感覺哀傷,在這種情況下面對家人,再不仁也不得不發起慈悲心。

  駱媽問為甚麼我好像很開心似的。我說,對不起,我並不是覺得你很可笑,只是……在和平的氣氛跟駱媽聊天,心情是愉快的。再者,兩個人抱頭痛哭對病情一點幫助也沒有,何不欣然地平常心去面對呢?

  可能,痛不在我身,我才可處之泰然。可是,我深知道她苦痛的根源在哪裡,並不在病的本身裡。生死是3到80歲所有人都要面對的,不論是年老帶病的她或是事業有成的30出頭,人是多麼的渺小,面對生命是多麼的乏力。這時候,沒有人能保證生命,沒有人能幫助她,除了佛法!這些日子,佛法幫了我很多,我希望可以將佛法帶給她。

  駱媽說早之前在不太知情的情況下被誘,在某佛堂做了一次歸依的儀式,對佛堂少不免生了一些抗拒的感覺。所以我跟她談起佛法,都比較小心。昨晚聽秀秀一言令我恍然大悟,可能就是因為駱媽在當時結了緣,令女兒能遇上佛法,今天才會以佛法去安慰她。You never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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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塵世中,我們就是這樣互相牽絆。



愚駱圈 2003年05月28日

【大智若愚】對不起,沒有同情心的我,要以生物科學和倫理道德的角度糾正未婚媽媽的錯誤觀念。

  遲經三個星期發現有孕之時,即使醫學上稱謂妊娠兩個月,但實際上,胚胎只在子宮內存活了約5個星期。在月經周期裡,來經那天起計第1天。因為到約第14天才是排卵期,才有機會受精懷孕,所以在那時至遲經驗孕,才兩三星期。當女性妊娠時,身體會分泌出一種荷爾蒙。在尿液裡,那種荷爾蒙跟女性本身的荷爾蒙有著不同的滲透力,當跟驗孕試紙上的色料混合,就會呈現兩條線。第一條是代表一般正常荷爾蒙分泌,第二條則代表有孕的荷爾蒙激素。能證實所謂寶寶的存在,不是因為實實自己本身,而是因為母體對未來小生命的反應。

  七周大的胚胎,才只有一粒蠶豆大,連腦部組織都未及發育完全,又怎會有甚麼明顯的心跳、面部、手、腳等。超聲波素描所能照出的影像只有看上像肉瘤般的一小塊東西。簡單來說,只是臢肉一塊。沒有神經線的它,打它不會痛,沒有大小腦的它,掉它不會恨。只要及早發現,卻不能養育就趁早打掉的好。

  在道德上,一方面任何人都有權利去生存下來,每一個人都會有一個有意思的人生和將來,沒有一個生命能給別人剝奪,甚至是沒有出生的嬰兒。另一方面人是有權利在不傷害別人的情況下選擇自己生活的方式,以及保護自己的心身都不受未婚生育所影響。

  打掉小孩,要面對的除精子和卵子的主子外,即是你跟他外,就沒有誰了。生命是雙方共同製造出來的,一夜歡愉所帶來的後果,是錯是對也是雙方的責任,不能一面倒認為比較吃虧的女方是受害者。若女方勉強男方負起婚姻和養育的責任,那不同樣對男方不公平嗎?若說男人不負責任,在拍拖關係中,甚麼謂之責任?難道付墮胎的醫藥費不是負責的一種嗎?若說男人狠心不肯養孩子,難道女人在男人沒準備下背起擔子就不狠心了嗎?若說男人「吃得鹹魚該抵得渴」,怕養孩子,當初就不該好色;那麼,女人也該「吃得鹹魚該抵得渴」,怕未婚懷孕,當初就不該笨蛋。

  對女友意外懷孕抱冷漠態度,毫不關心的男人可恨。罔顧女友生死,而輕言要打掉孩子的男人可憎。要懷著一個可憎可恨的男人的孩子8個月,而生下他的延續,根本不值得。更何況,小生命是無辜的,即使是一個可憎可恨的男人的骨肉,也理所當然受到父母的愛。孩子是一生的責任,如果沒有信心去愛護他一生一世,請及早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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