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日記】朋友說,因為我看不通愛情,所以不要寫愛情小說。
那麼,沒有看見過鬼,不要寫鬼異小說;並不是生於亂世,不要寫文藝小說;
連筋斗也不會翻一個,不要寫武俠小說;
在科學科很笨,不要寫科幻小說;
自家的倫理關係都已經弄得一塌糊塗,不要寫倫理小說…
如此,乾脆不要寫小說好了。
可是,小明星卻說若女友是一個小說作家,十分酷。
就這樣,便寫著不像樣的小說,當一個七分酷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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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日記】朋友說,因為我看不通愛情,所以不要寫愛情小說。
那麼,沒有看見過鬼,不要寫鬼異小說;如此,乾脆不要寫小說好了。
可是,小明星卻說若女友是一個小說作家,十分酷。
就這樣,便寫著不像樣的小說,當一個七分酷的女友。
【駱日記】那天你問:相見好,同住難。這陣子住在一起,我有什麼難於接受的生活習慣?
我說:晚上孤獨地等夜歸的你,最是痛苦。
然後你又問:除了這個呢?
我說:還有,明白到在這個所謂的愛巢裏,你最珍惜的是一張床,而不是我。同樣使我難過。
若我的別離,使你因在沒有我的床上,睡得過於舒適,而想起我,那我就等於贏了一生的相聚。
你知道嘛,我在地球的另一端,睡的是一張沒有你氣味的床,有的只是思念你的淚痕。
【駱日記】我們之間的那個黑洞還沒有消失。
你,依然是音訊全無。
去年夏天,螢火蟲代你飛來看望我。
他們告訴我,今年夏天我們就能相見。
那天門前守候著一群螢火蟲,原來轉眼已一年。
我們的約定會否實現?
想必是:到了螢火蟲的光熄滅,也未能看到你的身影。
【駱日記】除分手以外的,甚麼都想過了。
要求一個冷靜期只是分手的序樂,根本就沒有任何正面的幫助。更何況:我們根本就正處於冷靜期中!我知道自己並不完美,我也有壞處,所以不應該說我們當中誰是錯的一方。
是你教我聽流行曲,是你帶我去karaoke。其實,我最是討厭流行曲,因為差不多每一首歌,不論開心或不開心,都可以套進去成為我們主題曲。
事實上,我並沒有好好準備跟你說分手。我指的並不是沒有想清楚。只是,即使根本沒有必要,也都想知道你的想法及意見。我想你的反應大多是二話不說,立即掛線。
我亦很清楚當你掛上話筒的一刻,同樣地敲碎我的心。唯一自保的方法,就是,我先二話不說,立即掛線。寧願心碎的人是你,而不是我。如此,我亦不會知道你要說的話。
若是要等你回應,就得先有心理準備被掛線。那種痛苦,那當然我未必能承受得來。所謂「你要說的話」,其實是想要你的交代,當知道你是責任缺乏症的末期病患者,還會給予什麼交代。
這段日子裏,我就是最怕你以沉默當作我的回答。
【 駱日記】你投寄給我的包裹失了,很可惜。
內裏最珍惜的是你的愛,即使是多麼的少,那都是我僅有的。
你不在乎那個包裹,因為你不再愛我。
我只要你多些的愛,算不算過分?
或許對你來說,你給我的已經很多,但我仍然有缺氧的感覺。
很對不起,我並沒有把我們的故事,作一個好好的記錄。
除了我的眼淚外,應該還有一些美麗的段落。
卻沒有記錄。
這一刻,我能想到的失落比開心的多。
我並不想到了極之憎恨你時結束。
※小明星不在乎失了的包裹,因為他從來都沒有把包裹投寄出。
【駱日記】平日除讀小說外,我也愛把身邊所發生的事一一記下,寫得雜亂無章。早幾年前,誤打誤撞的踏進文字界。每每朋友邀我寫一、兩個小故事,我也會翻一翻那些不成文的字堆,將他們結集。經重新組合、編寫和續結,成了新的故事,便能拿去賣,有些還賣得相當好的價錢。家中的唱片和書籍都是用這些卑微的稿費換來的,生活算是過得不錯。
朋友問起我這陣子在幹甚麼,便簡單地回答說「寫東西」。然而,他們又會再追問寫甚麼故事?寫來幹甚麼?有時候真是答不出,因為我既不是甚麼作家,寫的又不是甚麼經世之作,更無甚麼創作可言。我只是把自己的愛情故事和身邊朋友的故事,搬到原稿紙上而已,可算是「出賣朋友」。
即使故事已改頭換面,當中人物被配上新的名字,也不曉得源自誰的往事,想不到仍受到多方的不滿。我的家人說我刀鋒向內,自揭瘡疤;我的男友說我在數落他,丟他臉子;我的朋友說我冷嘲熱諷,人身攻擊。如此,在他們的指指點點中,我就成了出賣自己,出賣家人朋友,不仁不義的小人。處境有點像活地艾倫的電影《解構愛情狂》中的作家。
然而,我天性使然,就是不會編造故事。若果我會編造故事,我想我能為北約的誤炸領事館事件,編造更好的托辭。賣的就不只是人,還可賣國;那樣賣得的亦不僅三兩張唱片,而是三兩幢洋房別墅。
「很簡單,你不寫就是。」小明星一語中的:「推心置腹,你也不想別人寫你的不是。」
我駁回:「倒不如你不作虧心事,多行善積德吧。」
事實上,我對那些反對的呼聲已習以為常,於我已不管用。我怕的是他們對我敬而遠之,不與我講話,一旦我寫作的題材用盡時,真是半點墨汁也擠不出。或許大家不太明瞭,我也有個人的原則。跟別人承諾會守秘密的,我是不會出爾反爾的。再者我甚麼都喜歡寫,偏不喜愛隱惡揚善或誣蔑的事。我就是如此的一個小頑固。
※註:親愛的,對不起,利用了你。